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市物價局于10月22日舉行了調整居民供熱價格聽證會,聽證
會參加人應到會26人(其中消費者11人),實際到會24人,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二,聽證會合法有效。聽
證會后,市物價局已將聽證報告提交市政府。在此次聽證會的籌備和舉行過程中,嚴格按照《政府制定
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組織實施,認真履行了各項法定程序,聽證會參加人的產生方式、產生過程公開
、透明,絕大多數聽證會參加人贊同或者原則同意此次居民供熱價格調整方案,現發布關于調整居民供
熱價格聽證會第3號公告: 一、調整居民供熱價格的決定 1.經市政府批準,沈陽市居民供熱價格由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其中不報
銷和沒有享受補貼(含理入工資)的群體按23.30元/平方米交費,差額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2.幼兒園、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社區辦公用房等執行居民供熱價格。 3.調整后的居民供熱價格自2015—2016年采暖期開始執行。 二、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和建議及采納情況 (一)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和建議 1.對聽證方案及調價幅度的意見和建議 聽證會參加人中有22人對聽證方案表示贊同和基本同意,認為政府根據煤炭價格下降情況,合理的
提出降低居民供熱價格是符合群眾利益的舉措,體現了政府對民生關注、保護群眾利益的態度;有2名經
營者提出不支持調價方案,認為目前供熱價格沒有下調空間,供熱價格調整除了要考慮煤炭價格下降因
素外,還要考慮環保成本、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在大多數參加人表示贊同調價方案的同時,也提出了
一些意見和建議,主要有以下幾點: 建議居民供熱價格下調幅度最好再大一點,能否按照3元/平方米標準下調居民供熱價格; 建議對有單位報銷采暖費用戶和無單位報銷采暖費用戶采取非對稱方式下調供熱價格,即有單位報
銷的價格不降或少降一點,無單位報銷的價格多降一些; 建議可以采取延長供熱期或提高供熱溫度的方式替代因煤炭價格下降而調整供熱價格的方案。 2. 對加強供熱管理和提高服務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多數參加人都表示,通過聽證會前對居民用戶的走訪調查,廣大居民用戶最關注的是居民供熱價格
下調后,供熱質量不能因此而降低,政府部門應該對供熱企業服務質量加強管理,加快老舊供熱管網的
改造速度,保證供熱的平穩運行,根據天氣變化情況,適當提前供熱或提高供熱溫度。由于臨近采暖期
,供熱企業應延長繳費期,方便居民用戶繳納熱費。 3. 對操作過程的意見和建議 有2人提出,這次供熱價格調整工作應再提前一些,便于居民用戶交費和供熱企業收費工作。同時認
為聽證會反映出不同的群體關注點不同,供用熱雙方沒有達到互相理解,說明雙方信息不對稱,要求政
府部門應增加對供熱成本數據的公開透明,讓消費者了解供熱成本變化,增加對供熱企業經營情況和政
府工作的理解。在熱價與煤價聯動上,應建立起原料成本、人工成本、環保成本等綜合成本與熱價聯動
的機制。 4.關于供暖政策的問題意見和建議 建議政府財政加大對特困群體的保障范圍,對雙下崗職工家庭能否納入保障范圍,財政補貼不能因
供熱價格的降低而減少。應盡快將采暖費理入工資,實現暗補變明補。對殘疾人應在調整價格同時,有
更大的優惠政策。 5. 其他問題 聽證參加人中也有人提出,熱屬于商品,應恢復其應有的商品屬性。政府應加快推進熱計量工作,
實現按用熱量多少繳費,體現公平;對近年來空置房增多情況,應盡快出臺基礎熱費,以保障供熱企業
利益;對用戶陳欠采暖費,供熱企業應向用戶所在企業追繳,不能在用戶賣房時讓居民用戶自己追繳或
自行承擔。 (二)對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和建議采納情況 聽證會之后,市物價局對聽證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聽證會參加人的許多意見是具有合理性的
,應在這次調價及今后工作中盡可能采納這些意見,具體情況如下: 1.關于居民供熱價格調整及調價幅度問題 這次供熱價格由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不報銷和沒有享受補貼(含理入工資)的群體交
費標準也同步下調2元/平方米,下調幅度達7.14%。與供熱成本25.36元/平方米相比較,在減輕消費者負
擔的前提下,有利于供暖行業持續發展,保證供暖質量。聽證會絕大多數參加人對供熱價格調整方案表
示贊同和基本贊同,因此,調價方案經市政府審定后,由市物價局發布實行。 2. 關于提高服務質量方面的問題 對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供熱價格下調后,如何保證供熱質量不因此降低的問題,市房產局表示,供
熱價格調整后,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將在7個方面加強管理和監督,即實行供熱保證金制度、實行供熱質量
信譽等級評價制度、發揮媒體和社會的監督作用、繼續進行資源整合、建立供熱應急管理機制、繼續實
施暖房子工程、繼續改造老舊供熱設施。對居民用戶繳費問題,正在制定辦法,保證居民用戶能正常繳
費。 3.對操作過程的建議 這次聽證會后,市物價局成本監審部門將與聽證會參加人聯系,說明和提供需要了解的供熱成本等
數據,使調價工作更加公開透明。對于建立原料成本、人工成本、環保成本等綜合成本與熱價聯動的機
制,由于國家發改委近期已下發文件,對供熱價格進行調研,需要待國家發改委出臺具體指導意見后,
我市按要求貫徹實施。 4.關于供熱政策的問題 這次居民供熱價格調整后,財政對低保戶等特困群體、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補貼政策繼續執行。對殘
疾人特殊優惠政策由供熱主管部門會同殘聯、民政等部門提出具體意見。 5.關于其他問題 對熱計量問題,我市現已出臺供熱計量收費價格,并在部分試點小區試行。今后將隨著熱計量設施
建設的推進擴大實施范圍。其他有關基礎熱費、供熱繳費體制改革及用戶陳欠采暖費追繳等問題,在本
次聽證會后,由供熱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