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改委第2號令)和《遼寧省
定價目錄》(2015年版,遼價發[2015]59號)規定,現發布本溪市調整城區供熱價格聽證會第2號公告。 一、聽證會舉行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1月19日下午14:00。 地點:原市政府四樓常務會議室。 二、調整城區供熱價格方案要點 根據本溪市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作出的我市城區供熱定價成本25.25元/平方米監審結論,提出
我市城區居民供熱價格調整方案,即:居民供熱價格下調2元,由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調整
后的供熱價格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開始執行,熱用戶2015-2016年度多繳費用結轉下一年度采暖費。 三、聽證會聽證人、參加人名單 (一)聽證人4人: 王溪洋(本溪市物價局 副局長) 王興杰(本溪市物價局收費處 處長) 陳興志(本溪市物價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 局長) 任 屹(本溪市物價局綜合法規處 副處長) (二)參加人20人 1.消費者代表: 孫傳斌(平山區向陽街) 王小明(平山區向陽街) 叢立君(平山區躍進街) 秦宏君(明山區塔西街) 邢曉莉(明山區勝利路天龍巷)楊文(明山區西勝社區) 劉麗(溪湖區豎井街) 吳英奇(溪湖區彩屯華新社區) 楊培義(南芬區昊城嘉苑) 韓鴻鈞(石橋子鎮金橋路) 2.經營者代表: 姜艷秋(本溪市衡澤熱力公司 董事長) 馮朝暉(本鋼熱力開發公司 董事長) 3.市人大代表:史貴生(本溪市溪湖區司法局產業園區法律服務中心 主任) 4.市政協委員:黃錫銳(本溪市鑫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董事長) 5.專家學者:繆艷麗(本溪市委黨校 教授) 6.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 孫麗珍(本溪市法制辦備案審查處 處長) 翟文智(本溪市房產局供暖辦 主任) 葛 毅(本溪市財政局綜合處) 邢麗丹(本溪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 處長) 劉宇峰(本溪市消費者協會 秘書長) 四、參加聽證會報到方式 聽證會參加人持會議通知,旁聽人員持身份證,新聞媒體記者持記者證,于1月19日下午13:50前進
入會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