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環境保護廳
遼環函〔2015〕61號
遼寧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推進企業事業單位
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各市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及《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推進我省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督導責任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是環境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其全面、客觀、及時公開,有助于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工作。各地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確定有關機構負責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的指導監督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要建立指導、監督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提供相應的保障。
二、及時公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各市環保局要綜合考慮本行政區域的環境容量、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等因素,研究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在每年3月底前通過市環保局門戶網站發布,并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向社會公開。
三、規范環境信息公開程序和形式
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大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組織重點排污單位開展專題培訓,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指導。確保重點排污單位嚴格落實《辦法》有關規定,全面及時公開有關環境信息,信息公開的格式可以參考附件。各市環保局要在其門戶網站開設專欄公布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重點排污單位可以根據《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方式公開其環境信息,同時統一發布在各市環保局門戶網站上。
四、加強監督檢查,追究環境違法責任
各級環保部門要將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情況納入日常監管執法計劃,細化相關的調查取證、立案處罰等工作程序和要求,依法打擊重點排污單位不按規定公開環境信息的行為。
附件:遼寧省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表(參考)
遼寧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