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采暖費優惠等事項的通知
各位采暖用戶:
我公司決定從2012年5月21日開始收取2012年度采暖費,對提前交費的用戶給予優惠,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暖費優惠:
凡于2012年5月21日至6月30日期間交費用戶給予應交暖費總額的4%的優惠,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交費用戶給予3%的優惠,逾期不再享受優惠政策,但下列用戶不享受優惠政策;
低保戶、低保邊緣戶、政府批準的特困企業職工用戶、五種人用戶;財政統結用戶,單位統結及抹帳用戶;公建單位及非居民類用戶。
二用戶保險:
按照市政府規定,用戶室內容供暖設備的維修、養護、更新,改造由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負責,為此,我公司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合作,為廣大用戶推出“采暖用戶家庭財產保險”,欲投保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辦理,歡迎廣大用戶踴躍投保。
三、其它事項
(一)按市政府2010年第152令《城市供熱管理辦法》之規定,凡今年不供暖的用戶需于9月30日前辦理停止供暖手續,并交納20%的基礎熱費后我公司給予斷網處理,逾期一律不予辦理。
(二)往年已辦理停供手續的用戶,今年仍需要重新辦理停供手續,否則用戶在恢復供暖時需繳納恢復供暖的工本費。
(三)不辦理停供手續的用戶將視為同意正常供暖,按欠費處理,出現一切后果由用戶本人負責。
(四)今年要求恢復供暖的用戶,請于9月30日前交費辦理恢復供暖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五)新用戶帶房票原件和復印件;老用戶帶交費卡到收費站交費
特此通知
本溪泛亞環保熱力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