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法制辦公布《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草案
)》(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引起各界的強烈關注和參與。該草案中“第十五規定:供熱單位依法取得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供熱許可證后,方可從事供熱經營活動。供熱單位應當按照供熱許可證規定的范圍供熱,不得轉讓供熱許可證。供熱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核、分級核發制度,具體辦法由省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币陨系臈l例更加完善了成立供熱企業所需的資質,有利于供熱市場的規范化和規;,使供熱企業明確了自身的發展方向,使那些有實力、有競爭力的供熱企業更加凸顯了本企業的品牌價值,也為今后供熱質量更上一個臺階提供了堅實的保障。以下附:取得供熱許可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且與供熱規模相適應的供熱設施;
(三)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條件的經營場所;
(五)有相應從業資格的供熱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六)有與供熱規模相適應的維護檢修隊伍及設備;
(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務規范和可行的經營方案、;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供熱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供熱許可證由省供熱行政主管部
門統一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