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采暖用戶:
我公司決定從2015年5月4日開始收繳2015年至2016年冬季采暖費,并給予一定比例的優惠。具體優惠事宜如下:
一、 優惠額度:
5月份給予4%的優惠;6月份給予3%的優惠;7月份給予2%的優惠,優惠部分從個人10%取暖費當中扣除。
二、 優惠條件:
1、 凡屬我公司供暖的且無陳欠采暖費的用戶,均可享受優惠。財政撥款、特困群體、社保等財政統一劃撥和單位100%報銷的用戶,不在優惠范圍之內。
2、 有陳欠采暖費的用戶,需要補交方可享受優惠。(2005年以前有陳欠采暖費的用戶,需要補交一年陳欠取暖費,2006年度以后有陳欠采暖費的用戶必須全部補齊)。
3、 凡參與優惠的用戶,需購買一份家庭財產保險,否則不享受優惠。
4、 從今年開始保險公司的保費調整為20元,理賠標準由原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為減輕用戶的經濟負擔,本著責任共同擔的原則,我公司主動為用戶承擔10元,用戶本人承擔10元。
三、 辦理程序:用戶攜帶采暖繳費開,現金和房票原件(2014年度交費時已經攜帶過房票的用戶除外),到所在采暖費收費大廳辦理交費收費。
本溪衡澤熱力發展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