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收取取暖費優惠事項的通知
各采暖用戶:
我公司決定對提前交費的用戶給予優惠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凡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5日期間交費用戶給予就交取暖費總額的4%的優惠,逾期不再享受優惠政策
2.下列用戶不享受優惠政策:低保戶、低保邊緣戶、政府批準的特困企業職工;五種人:財政統結、單位統結及抹帳的用戶;公建單位及商業用戶。
3.凡今年不供暖的用戶需持房票及身份證復印件于9月30日前辦理停止供暖手續,并交納15%基礎熱費后我公司給予斷網處理,逾期一律不予辦理。
4.往年已辦理停供手續的用戶,今年仍需重新辦理停供手續,否則用戶在恢復供暖時需繳納恢復供暖工本費。
5.不辦理停供手續的用戶將視為同意正式正式開閥供暖,產生采暖費,按欠費處理,出現一切后果由用戶本人負責。
6.用戶室內供暖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改造、由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負責。
7.今年要求恢復供暖的用戶,請于9月30日前交費辦理恢復供暖手續,逾期不再辦理。新用戶需帶房票或購房合同、進戶相關手續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到收費站交費。
本溪泛亞環保熱電有限公司
201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