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起 本溪市電子眼將抓拍多項違法行為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安
全、財產安全,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際,本溪市公安交通
警察支隊決定增加崗區(交叉口)電子警察功能,開通崗區(交叉
口)所有方向抓拍,并在部分路段實行“區間測速”,現將有關內
容公告如下:
一、增加功能的交通崗(交叉口)名稱
以下38個交通崗(交叉口)所有方向啟用電子技術監控設備:
南地崗、大廈崗、一洞橋崗、北地崗、花旗崗、東芬崗 。
向陽山崗、唐家崗、高峪市場崗、子雄崗、大峪加油站崗、上海大
街崗、小堡崗、程家崗。
育龍崗(櫻花街與育龍路交叉口)、文育崗。
櫻花崗(櫻花街與華程路交叉口)。
木材崗、二院崗、消防崗、文化宮崗。
東明崗、東明小學崗。
技校崗、英勇崗。
彩屯崗、市府崗(人民路市政府崗南北兩處)。
濱河南路峪溪大橋崗、小華山崗、華美崗、本鋼四號門崗、本鋼五
號門崗。
本溪市高新區香槐崗、大柳峪崗、新區崗、時珍崗民生崗。
臥龍崗(省道本桓公路與省道106線交叉口)。
上述交通崗(交叉口)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增加以下抓拍功能對交通
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一)闖紅燈(即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二)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三)逆向行駛或者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機動車停車排隊
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按規定通行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在人行橫道、網狀
線區域內停車等候的。
(五)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中,騎壓分道線通行的。
(六)在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違反停車規定的。
(七)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八)行車中有撥打手持電話的。
(九)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十)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
二、實行“區間測速”并開啟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路段
(一)丹阜高速公路
丹阜高速公路吳家嶺遂道至橋頭路段區間限速80公里/小時,其余
丹阜高速公路本溪境內全線區間限速100公里/小時,同時將抓拍機
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行為;
(二)本桓公路
本桓公路17.7公里至23.5公里處路段雙向區間限速80公里/小時;
(三)沈本產業大道
沈本產業大道新嶺至三綠路段雙向區間限速60公里/小時。
上述交通崗(交叉口)及道路電子技術監控設備新增功能及“區間
測速”于2015年10月9日零點正式啟用。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