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試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已于2014年3月1日停止執行,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據此,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在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未被吊銷及未注銷的企業,應在201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通過遼寧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lngs.gov.cn)報送2013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2013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企業,將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遼寧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隱瞞、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企業,將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遼寧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此告 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25日 |